“十四五”以來,我國政務信息化工作取得長足發展,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共享實現新突破,一批重大工程陸續建成,大系統共治、大數據慧治、大平臺共享的政務信息化頂層架構初步建成。隨著信息化、數字化轉型步伐加快,對各地區信息化項目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信息化項目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共性問題日益凸顯。本文就信息化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優化對策建議。
一、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的問題分析
1.頂層設計缺失,統籌管理不到位
目前部分地區政務信息化工作頂層設計較弱,由于各地政數局體系改革進度不一,部分地區尚未完成機構改革,現行的信息化工作體制、管理模式較為傳統,規章制度相對老舊,而新的工作體制、管理模式和規章制度尚未形成,政務信息化建設缺乏統籌。
2.重建設輕運維,運維管理不規范
政府部門核心業務信息系統建設數量眾多,開發、運維費用日益龐大,系統存在功能生命周期短、開發建設管理混亂、運維管理缺位、數據安全保密隱患大等問題,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浪費和信息數據安全隱患。部分地區信息化項目運維費用的申報缺乏管理辦法約束,申報不規范、不精細、不科學。
3.數據孤島尚存,數據共享不充分
當前部分地區尚未建立“統建統管”和“精治共治”的信息化工作機制,數據紅利無法得到有效釋放。由于不同部門對數據的定義和使用存在較大差異,使得部分部門間數據無法互通。對于已建系統的信息資源,部分地區整合進度較慢,部分系統數據無法實現共享,數據孤島現象仍然存在。
二、優化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的對策建議
經過多年發展,各地區不斷挖掘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開展了一系列探索,呈現出一些亮點。如北京市提出了建設完善智慧城市總規、控規、專項規劃和頂層設計四級規劃管控體系,杭州市出臺了《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運行績效評價規范》,有效規范了信息化項目績效評價工作,蘇州市制定了國內目前唯一一部涵蓋了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蘇州市數據條例》。
為加強信息化項目的統籌建設與管理,破解政務項目運維不規范、政務信息系統不互聯、政務數據不共享等問題,應采取完善信息化項目管理機制,提升運維管理水平,推進數據共享等方式,優化信息化項目管理模式,推動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
(一)做好統籌管理,強化項目管理機制
持續探索,完善管理制度。利用機構改革的契機,縷清各部門分工,科學、有效地提高信息化項目管理效能。合理安排年度政務信息化項目,加強對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監管,制定完善政務信息化項目全流程管理制度、建設管理辦法及配套運維管理辦法,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多元參與的政務信息化建設體系。
著力統籌,做好頂層設計。將頂層設計作為各部門開展信息化項目建設的方法論和路線圖,發揮頂層設計的導向性作用,防止項目立項雜亂無章,僅以領導要求為導向,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二)聚焦降本增效,提升運維管理水平
規范存量項目,做好關停并轉。對存在停建停用、低頻低效、職能并轉等問題的信息化項目,根據投入、產出和成效情況,分類實施“關停并轉”,有效節約運維資金。清理功能性低、用戶體驗性差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和公眾號,節省不必要的運維費用。
高標準嚴要求,把控運維經費。針對日益增長的運維經費問題,在立項階段即需嚴格把控項目建設資金的同時,在年度運維資金審批階段,除了關注經費審核外,更重要的是加強信息化專業審核,從審批環節對運維費用實現有效把控。
破解機制障礙,探索統一運維。對于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構建統一的信息化運維管理模式,既能夠提升信息化系統運行的安全性、穩定性和可靠性,又可以推動系統運維工作降本、提質、增效。培養高素質運維人才,積極探索建立符合各地實際的政務信息化應用技能培訓機制,組織開展政務信息化應用技能“大練兵”,推進信息化管理和應用水平提升。
(三)打通數據底座,增進數據共享能力
夯實基礎設施,保障數據共享能力。加速政務外網升級,拓展政務網絡覆蓋范圍,提升網絡支撐能力,整合各單位現有機房資源,為信息資源共享提供基礎條件。持續建設政務云、大數據平臺和信息化項目管理系統,規范項目管理,為數據共享提供支撐,實現可上云系統應上盡上。
強化資源整合,形成統一數據底座。依托政務外網和政務云將各部門獨立、分散的政務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在此基礎上整合數據資源、系統平臺資源、政務網絡服務資源,形成統一的數據底座,提高數據要素的聚合度,逐步將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為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標準規范的統一體系。
徐子天,高級經濟師、咨詢工程師(投資),長期關注研究電子政務領域。
吳冉,工程師,從事政務信息化領域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