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的內涵與意義
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促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十四五”以來,智慧城市被賦予新的意義與內涵,遵循以人為本理念,以民生核心需求為重點關注點,以數據驅動為核心,以產業數字化、數字經濟化為全新架構,持續提升多元參與度、資源整合度和治理協同度,構建開放共享的城市生態體系。
新時期,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新基建、人工智能等相關國家戰略對智慧城市建設發展提出了新要求。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是開展智慧城市專項規劃建設的出發點和重要抓手,核心是通過運用體系工程方法統籌協調業務、系統、數據等要素,圍繞具體建設任務目標開展實施設計的方法論和路線圖。優秀的頂層設計可以使城市在智慧化建設中脫穎而出,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競爭力,同時能夠為智慧城市建設明確清晰的方向和目標,從全局的高度,確保各領域各部門的建設目標和方向一致,有效避免各區域部門各自為政、重復建設,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協同效應。
二、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編制注意事項
在各部門、各區域在編制智慧城市頂層設計過程中,編制內容應至少包括需求分析、總體設計、架構設計、實施路徑設計等方面內容,并突出對階段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建設需求等方面的深入分析,按照相對固化的業務架構、數據架構、系統架構等,細化提出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分年度實施計劃。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注重與上位規劃有效銜接
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應當符合國家、當地的國民經濟、行業、區域等有關規劃和政策要求,應與部門或區域信息化發展規劃有機結合,并與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等有效銜接,確保目標清晰、任務明確、項目可行、保障到位、推進有力,不能脫離階段主要任務、約束性要求等進行單獨設計。
2、注重與具體業務的導向一致性
在編制頂層設計過程中,建議提前梳理完善業務架構,確保核心業務完整沒有遺漏,業務劃分邏輯要統一,并可將核心業務逐級分類細化。根據業務對象和流程,梳理核心業務的全生命周期,明確橫向跨部門的業務協同關系、縱向市區街多級管理的聯動關系。
3、注重各業務之間的系統整合性
需要明確各信息化應用系統邊界及業務對象,相同的業務對象的系統應考慮整合,明確新建或改建系統,以及復用或共用的系統,避免出現業務系統“假整合”。此外,從城市統籌角度考慮,涉及行政審批、網格化管理、綜合監管、營商環境建設、社區信息服務、執法監管等相關業務時,應用系統應按照行業統籌建設的要求進行設計,明確與行業統籌系統的對接方式、數據關系與系統邊界。
4、注重數據之間的匯聚共享機制
需要思考并明確部門數據的匯聚融合思路,統一建設數據底座,對部門數據內部資源開展分級分類管理,沉淀本部門的共性組件,形成本部門的數據支撐能力,并明確與外部數據資源的關系。其次,重點考慮數據采集的來源和方式,避免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同類數據多頭采集的問題。
5、注重已有城市共性基礎能力的復用
基礎設施層面,應統籌考慮區域共性基礎設施的統籌建設,充分復用已有共性基礎設施能力與組件;數據共享層面,應通過城市數據平臺或跨部門系統開展數據匯聚共享。針對區域或部門的個性化基礎設施建設,應進一步論證必要性,明確共享方式。
6、注重頂層設計的時效性
在部門或者區域的建設需求、業務架構、系統架構等發生變化時,或者擬實施的重點項目發生調整時,建議按需調整頂層設計中的內容和實施方案,通過對頂層設計的更新迭代,保障下年度的實施方案和項目清單能夠與智慧城市建設的最新目標緊密貼合。
三、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的思考與建議
一是加強關于智慧城市建設理念的培訓和宣貫。確保各領域各部門的建設目標和方向一致,協助各部門各區域進一步理解智慧城市規劃以及頂層設計之間的核心要點、側重點和區別,避免各自為政,從而提高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編制的站位高度。
二是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城市建設經驗。開展智慧城市關鍵技術、發展戰略、重點業態等態勢跟蹤,全面提高智慧城市統籌規劃、頂層設計的設計能力、落地實施保障能力、關鍵環節創新服務支撐能力,迭代完善智慧城市建設的實施路徑。
三是提前布局“十五五”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結合前期工作情況,充分吸取“十四五”頂層設計編制過程中問題與痛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相結合,提前開展相關編制工作,提升頂層設計的科學性和可實施性。
四是加快培育智慧城市領域發展新動能。探索完善智慧城市領域下的政企合作機制,鼓勵企業開發智慧城市應用領域通用集成應用系統、模塊和平臺等,打造一批優質樣板工程。
作 者
陳 欣,咨詢工程師(投資),長期關注研究信息化領域
徐子天,高級經濟師、咨詢工程師(投資),長期關注研究電子政務領域